已辦理備案手續,沒有按要求放好有什么處罰?
作者:客服中心來源:域名頻道發布時間:2006-9-8 9:17:00瀏覽:
已辦理備案手續,未在其網站主頁上標明其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備案編號的,由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通信管理局責令改正,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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